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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杭州市“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组
时间:2016-09-21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浏览:604

 

各有关学院:

杭州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组评审专家,通知如下:

1.被推荐专家填写《杭州市“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组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1表);同时填写《杭州市“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组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2.原入选我市“十二五”学科组评审专家如继续被推荐需重新填写表格

3.《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1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hdskl@hdu.edu.cn;

4.截止日期:2016年5月19日

 

附件.zip

                                               人文社科处

                                              2016年5月4日

 

关于推荐杭州市“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组评审专家的通知

 

杭社规〔2016〕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时期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管理工作,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决策的科学性,杭州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组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

    2、热心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责任心强,学风优良,信誉良好,能认真负责地进行评审活动。

    3、熟悉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和实际研究能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并满3年。

    4、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鼓励中青年专家学者、已退休专家积极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

    二、评审专家的学科范围

    征集的评审专家所涉及的学科专业是: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法学、城市学、教育学、历史学、语言学、文学、新闻与传播学、考古学、体育学、文化艺术、民族宗教、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国际问题等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

    三、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入选的评审专家享有的权利:对市哲学社会科学各项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自愿接受聘请,担任市哲学社会科学各项活动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承担的义务:按时参加评审活动;自觉接受各项评审活动的相关要求;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为评审内容提供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为杭州市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管理

杭州市社科规划办公室负责建设市“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组评审专家库,拟从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中遴选产生各学科评审专家(每个一级学科3~10人),对入选的专家颁发聘书(聘期5年),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和充实,同时负责各项评审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推荐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被推荐专家需如实填写《杭州市“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组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一人一表);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审核推荐表所填内容,在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同时填写本单位《杭州市“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组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与被推荐专家《杭州市“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组专家推荐表》电子版一起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注意原入选我市“十二五”学科组评审专家如继续被推荐的需重新填写表格。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72号市政府综合楼3号楼9楼3917室;邮编:310006

    联系电话:85811345;联系人:汪欢欢

    电子邮箱1223566@qq.com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